移除和禁止参与:主要联邦支付稳定币监管机构可移除发行人的机构关联方,或禁止其进一步参与发行人或所有许可发行人的事务。前提是确定:该关联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或试图违反本法案、法规或命令;违反《美国法典》反洗钱相关法律。
2、民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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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发行: 任何未经批准而发行支付稳定币的实体(以及明知故犯参与其中的关联方),将被处以每天最高 10 万美元的民事罚款,罚款期限此类支付稳定币未偿还期间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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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违规:对于许可发行人或其关联方,如果实质性违反了该法案、相关法规、命令或书面协议 / 条件,将被处以每天最高 10 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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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违规:如果许可发行人或其关联方故意参与违反该法案或相关法规 / 命令的行为,除了可能的一级罚款外,还可能被处以每天最高 10 万美元的额外民事罚款。
3、刑事处罚
虚假证明:如果发行方的 CEO 或 CFO 提交包含重大虚假信息的月度储备金认证报告,将面临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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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报告不实:罚款最高 100 万美元,监禁最高 10 年,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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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提交不实报告:罚款最高 500 万美元,监禁最高 20 年,或两者并罚。
虚假陈述受保状态:如果虚假声称稳定币受到美国政府担保或 FDIC/NCUA 保险,将根据现有法律受到起诉。
民事罚款: 未获许可发行或违反出售规定,每日最高 10 万美元;实质性违规每日最高 10 万,知情违规可追加 10 万。
刑事处罚: 针对储备金造假的虚假认证最高罚款 500 万并监禁 20 年。
监管措施: 暂停或撤销发行许可、发出停止令、移除关联方。
误导处罚: 按联邦法律追究虚假保险声明。
临时措施: 紧急情况下发布临时停止令。
其他支付稳定币是否被认定为证券?
该法案明确将支付稳定币排除在「证券」的定义之外。
如何确保稳定币的互操作性?
联邦监管机构将与美国国家技术信息服务局(NIST)等机构评估并可能制定标准,促进支付稳定币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监管机构何时发布实施细则?
法案生效后 180 天内(约 6 个月),主要联邦支付稳定币监管机构必须联合发布实施支付稳定币发行要求的细则。
法案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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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非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来说,发行支付稳定币的行为在该法案颁布之日即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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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托管中介机构来说,提供或销售非由「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发行的支付稳定币,将在法案颁布之日起 2 年后才开始被禁止。这给了市场一个较长的过渡期来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