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来说,香港虚拟资产市场的本地用户基础其实很有限。虽然香港监管层面早早确立了虚拟资产交易牌照制度,并允许合规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甚至零售客户提供服务,但在银行开户难、虚拟资产认知不足、用户规模有限等问题的叠加下,本地市场一直难以撑起完整的交易生态。
理论上,香港牌照可以面向全球用户,但现实是国际用户基本都被Coinbase、Binance等平台牢牢绑定。香港交易所要想去卷全球用户,难度可想而知。与其在全球市场拼刺刀,不如踏踏实实地发挥“制度接口”的优势,服务好那些“非典型市场”——尤其是中国内地。
机会来自中国内地对虚拟货币的坚决态度:不会也不可能全面放开面向散户的虚拟货币投资和公开交易市场。
其背后的核心理由并不只是虚拟货币市场“风险高”或“技术不成熟”,而是出于一个更高层级的制度安排——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只要资本账户仍然是非自由兑换状态,加密资产这类天然带有跨境资金流动属性的工具就不可能被随意放行。这不是哪个部门能单独决定的,而是一条硬性的制度红线。
所以,比起抢散户,真正聪明的香港交易所,应该去研究“制度夹层”里的机会:司法处置、跨境理财通,都是其中最典型的场景。
而这些,恰恰是香港加密货币交易所最大的市场机会。
近年来虚拟货币在刑事案件和民商事纠纷中出现得越来越频繁。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公安查获的虚拟货币,都需要一个“链上到链下”闭环的合规交易所来完成,而香港恰好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它既贴近中国司法体系,又有成熟的持牌制度,既能合规,又能解决实际问题。
因工作原因,红林律师参与到不少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的项目中,了解到了几个省公安厅关于涉案加密货币司法处置的试点文件,在不涉及敏感信息的前提下,红林律师可以举几个例子,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这套机制的专业性和复杂度。
比如在公安机关办理涉案虚拟货币管理时,要求第一时间采取信号干扰等手段断开涉案钱包的网络,防止嫌疑人转移资产。涉案虚拟货币必须转入合格托管人,避免他人通过私钥或助记词偷偷转移资金。
在处置环节里,公安机关还要求对非稳定币的币种先兑换成稳定币,再以境外法定货币完成变现,并保留完整的交易清单和凭证,以保证价格公允、流程可追溯、交易可审计。
针对境外的涉案虚拟货币,则需要委托境外合格托管人或处置人协助完成冻结和变现操作,这些机构必须持有当地金融监管牌照并满足我国的合规要求,由公安部网络安全部门验核后才能指定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