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之都的加密音符:奥地利加密税收与监管制度概览(3) / BTC123 | 区块链信息行情第一站

音乐之都的加密音符:奥地利加密税收与监管制度概览(3)

06-09 , 14:05 分享新闻

根据奥地利所得税法(EStG),加密货币被视为一种数字形式的价值表达,其价值不由中央银行或其他国家机构确定或担保,不必然与任何法定货币挂钩,也不具有货币或法定支付手段的法律地位,但可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为交换媒介,并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转让、储存或交易。此外,因加密货币转移行为而产生的偿付请求权亦视为加密货币。

这一定义覆盖了公开发行且被接受为交换媒介的加密货币,以及稳定币(stablecoins),但不适用于非同质化通证(NFT)以及资产通证(asset tokens,由实际资产作为支撑的通证)。这些产品的征税依据根据其具体性质,适用一般税法规则。

3.2 具体加密货币税收制度

3.2.1 针对加密货币的收入税(Income Tax)

根据奥地利所得税法(EStG)第 27a 条第 1 款,加密货币持有的收入适用特殊税率 27.5%,且不计入其他收入的累进税率范围。而加密货币产生的收入可被分为现行收入(current income)和实现收益(realised gain)两种,下文将对其定义与具体应税行为进行详细介绍。

3.2.1.1 现行收入(Current Income)

通过持有加密货币资产产生的现行收入(current income),即通过转移或交易加密货币而获得的报酬或收益。应税行为如出借加密货币所得利息,为去中心化金融过程(Decentralised Finance process, DeFi)提供流动性,参与流动性挖矿(liquidity mining),运行主节点(master node)等所获得的回报,或当收入来自于交易手续费 (transaction fee),无论是否产生新币,都作为税务目的产生当前收入。可能被混淆但不征税的行为包括:仅涉及交易验证而非获取直接报酬的权益质押(staking),不收取交易费用向他人转移加密货币(也即空投,airdrop)和其中产生的收益(bounties),及由于「硬分叉」(hard fork)而产生的加密货币。由于默认以上情况取得成本为零,故不征税,但在未来出售时将对其全部价值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挖矿收入不涉及通过资本获得收入(《OECD 税收模型公约》第 11 条)同时不属于商业活动(《OECD 税收模型公约》第 7 条),而属于非商业企业的加密货币挖矿所得,原则上被归类为《OECD 税收模型公约》第 21 条意义上的「其他收入」,纳税人居住国对该收入拥有优先征税权。然而从奥地利法律角度,第 27b 条第 2 款第 2 项规定通过技术过程获得的加密货币被定义为现行收入。

3.2.1.2 实现收益(Realised Gain)

针对加密货币持有价值的实现收益(realised gain)进行税收,其应税行为包括将加密货币兑换为欧元或其他法定货币,用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所得的计算方式为出售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其中出售价格默认为市场合理价值,交易成本(如交易费及咨询费等)可计入成本进行减免,而与金融资产相关的费用(如电费或购买硬件的费用)不计入成本,除非纳税人选择使用标准课税机制 (standard taxation option)。而加密货币之间的转换不被视为「出售处置」(disposal),因此不征税,此类交易产生的费用(如 gas, 平台手续费)不被视为显著支出,不计入税务抵扣,因此原加密货币的购入成本将沿用至新的加密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