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破产法的语境下,motion 是一份受托人向法院申请的「授权令动议」,目的是请求法院授权受托人执行一项管理破产财产的程序,根据美国破产法第 105(a) 条,法院可以发布任何为履行破产法条款所必需或适当的命令、程序或判决。即使当事方没有提出,法院也可以自行(sua sponte)采取行动或作出裁定,以执行或实施法院命令或规则,或防止滥用程序。
文件中的「受限司法管辖区」,是指 FTX 破产信托已对全球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进行调查后,尚未确认「FTX 破产信托及其分配服务提供商」能否合法向该地区债权人付款的国家和地区。根据动议附件,目前列入「潜在受限司法管辖区」的共有 49 个,涉及债权总额约 5%,其中中国债权价值占比高达 82%。「受限司法管辖区」受影响的债权人在 45 日内,有机会对其债权的受限地位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受影响的债权人对此提出异议,或者法院驳回了债权人的异议,FTX 追偿信托将不再向位于「受限司法管辖区」的债权人进行分配,并且将该分配款项的任何权益将重新归属于 FTX 破产信托。
FinTax 简评从动议文件披露的措辞看,FTX 提出的受限处理程序看似是一种在跨境破产分配中遵循各国加密监管法规的合规审慎之举,实质上却难掩其回避赔偿义务的嫌疑,原因如下:
其一,FTX 破产信托提出「受限司法管辖区」这一特殊机制的原因令人难以信服。FTX 破产信托在动议文件中强调,各个「受限司法管辖区」法规各不相同,但普遍禁止个人或实体从事与数字资产相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交易加密货币或将加密货币收益支付给该地区的居民(例如在澳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被中国大陆当局明确禁止提供这些代币和虚拟货币的服务。」在摩尔多瓦,「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行为被视为犯罪,无论是在摩尔多瓦共和国境内,还是作为主要活动的辅助或补充行为。」)。文件原文声称:「FTX 破产信托若违反当地法律进行分配,可能引发罚款、管理层个人责任,甚至刑事处罚,从而损害所有利益相关人;但同时,他们也不能无限期地扣留这些分配。」「FTX 破产信托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向不允许其活动的司法管辖区的居民或位于禁止区域的账户进行分配。将分配给这些地区居民的资金重新纳入 FTX 破产信托,通过计划的分配流程进行分配,是合理的,也是对 FTX 破产信托授权的有效行使。」
然而,虽然中国大陆确实不支持加密货币交易活动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但中国居民依法持有虚拟货币及其衍生的债权从未被法律禁止,中国法院也已多次承认了虚拟资产的财产属性。此外,FTX 对用户的赔偿方案本质上是以美元计价和清算,用户获得的也应是美元赔付,与是否从事加密货币交易并无直接冲突。更关键的是,中国居民在外汇额度内合法持有并接收海外美元资产也并不存在法律障碍,通过银行电汇完全可行。事实上,Celsius 等同样处于美国破产程序下的加密平台,成功以银行电汇的方式顺利向包括中国在内的用户支付了赔偿款项,并未因所谓「监管受限」而拒绝付款。可见,FTX 的受限处理程序的合规审慎理由难以自洽,更像是一种以过度审慎为名,实则推卸对中国债权人赔偿责任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