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在 3 月 28 日的一条推特中直言,这起诉讼纯粹是 「LAWFARE」 (法律战争),赤裸裸的司法霸凌!

他说纽约州用一条过于宽泛的法律——马丁法案(Martin Act),根本不需要证明被告的欺诈意图,就能让企业屈服付钱了事。言辞犀利,一针见血。这条推文一夜之间收获了上千次转发和点赞,迅速在加密社群发酵。
看来,所有质疑的焦点都在——马丁法案——这条法律上,是因为这条法律给了总检察长特权无需证明被告的欺诈意图,是因为这条法律 Galaxy 才不得不支付 2 亿美元「勒索款」。
那么,Scaramucci 所说的《马丁法案》到底是什么呢?
2. 马丁法案(Martin Act)要理解 Galaxy Digital 为什么甘愿支付 2 亿美元「和解金」,我们必须先搞清楚 Scaramucci 口中这把「司法霸凌」利器——马丁法案(Martin Act)的来龙去脉。
这是一部诞生于 1921 年、被誉为「华尔街最严厉武器」的法律。如今,它正在加密圈子里掀起轩然大波。
2.1 《马丁法案》为什么是最严厉的?

《
马丁法案》,正式名称为纽约州商业法第 23-A 条(New York General Business Law Article 23-A),是美国历史上首批专门针对证券与商品市场欺诈行为的州法律之一。这部法律赋予纽约州总检察长(NYAG)广泛的调查权和起诉权,可以针对所有在纽约州境内或从纽约州进行的证券、商品交易欺诈展开调查。
之所以称其为「严厉」,是因为该法案有两个不同于一般证券法的关键点:
无需证明欺诈意图(Scienter)
普通证券欺诈案要求证明欺诈方具有故意欺骗投资者的意图。但《马丁法案》则截然不同:纽约总检察长(NYAG) 只需证明被告的行为可能误导投资者,即可立案。哪怕被告并非故意,也可被视作违法。
无需证明具体的经济损失
一般欺诈案,投资者需要明确证明因欺诈蒙受具体经济损失。但根据《马丁法案》,即使投资者还未实际遭受经济损害,只要欺诈的行为本身存在误导公众的可能性,纽约总检察长就可立刻介入调查。
简而言之,《马丁法案》是一个极具「预防性」的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近乎绝对的主动权。
2.2 为什么会有《马丁法案》?
20 世纪初,美国金融市场急剧扩张,证券欺诈事件频发。1920 年前后,美国各州纷纷通过被称为「蓝天法」(Blue Sky Laws)的证券监管法律,纽约州亦不例外。纽约州参议员路易斯·马丁(Louis Martin)在目睹大量民众被虚假证券推销欺诈后,于 1921 年提出此项法案。
